(记者周超)打开公共消火栓取水,洗衣服、洗菜,消火栓俨然成了私人取水点,这可取吗?昨日,长江影像网网友阿典向本报爆料:解放公园路花惠社区门前有1个消火栓,每天清早,附近居民都会前来取水。
阿典告诉长江日报记者,自己每天清早都会到该处附近买报,发现很多居民都跑到此处,人手准备一把扳手,取水后再把水紧上。
“我认为这种做法非常不妥,把消火栓当成是自家的水龙头!这是紧急情况下用于灭火的,如此随意拧开就用,万一磨损弄坏,遇上火灾用不了怎么办?”阿典如是说。
记者从水务部门了解到,2011年,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人民检察院、市局等五部门制定了《武汉市关于打击盗窃城市公共供水违法犯罪行为的若干规定》,对盗窃城市公共供水行为、盗窃水量及金额等进行了明确界定,盗水金额较大构成犯罪,或者多次盗窃的,按盗窃罪定罪处罚;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,由机关予以治安处罚;尚未构成犯罪的,由供水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市民举报窃水可拨打武汉市长专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