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6月16日,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某信息学院进行监督检查时,发现该学院电影院?
该信息学院损坏消防设施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该学院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;堵塞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,给予该学院罚款人民币1.5万元的处罚;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,给予该学院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;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,给予该学院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;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、灭火救援的障碍物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,给予该学院罚款人民币1.5万元的处罚,以上罚款合并执行。
该信息学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,全校师生1.7万余人,消防设施、安全出口、疏散逃生等方面均存在突出火灾隐患,一旦发生火灾,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发生。
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
(一)消防设施、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、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。
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、第四项、第五项、第六项行为,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强制执行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