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得已从一楼铺水带至14楼灭火,到被困人员被救出来时,已距离火灾发生过去了36分钟,被困人员未能及时获救。
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
第六十条 消防设施、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、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;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的;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;单位违反本法规定,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
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,禁止堆放物品、锁闭出口、设置障碍物。禁止圈占、遮挡消火栓,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,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。
1、灭火时要确定现场供电是否断开。如果火场人多,情况复杂时,要迅速使用消火栓进行灭火,统一指挥,有秩序地疏散人群,并且注意自身安全,减少不必要的伤害。
2、使用时要注意不要让水带扭转、弯曲,否则会影响水的流量,在灭汽油或酒精时不能直接喷射到液面上,要注意由近到远进行灭火,且灭火时要注意现场情况,保护好现场。